联合国多工况噪声非正式工作组第八次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
2018年7月10日,联合国多工况噪声法规非正式工作组(ASEP IWG)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欧盟委员会产业增长部(EC DG GROWTH)召开了第八次工作会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噪声工作组(UN WP.29 GRB)主席Serge Ficheux、欧盟委员会产业增长部汽车法规事务总干事Andreas Vosinis、德国交通部、日本国土交通省、日本环境省、日本汽车标准化国际中心、日本国家交通安全与环境实验室、法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政府代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保时捷、雷诺、标致雪铁龙、丰田、通用、菲亚特克莱斯勒、法拉利、日产、日野和沃尔沃的多位专家组成的世界汽车制造商联合会(OICA)噪声专家团队,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洲汽车供应商联合会(CLEPA)、欧洲轮胎轮辋技术组织(ETRTO)、欧洲摩托车驾驶员协会(FEMA)等国际组织的技术专家共计25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谢东明继续担任ASEP IWG主席,并主持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和采纳了2018年3月在中国长春召开的工作组第七次会议形成的技术结论。其中针对UN Regulation No. 51/03法规部分油门开度噪声试验修订、试验流程修订以及多工况噪声挡位选择修订的相应技术内容已经作为No. 51/03法规的第4、第5增补修订提案,提交给了WP.29和WP.29 GRB。
会议第二项内容是审议了来自摩托车领域关于多工况噪声法规的技术及组织需求。摩托车领域和汽车领域在技术上存在较大差异,ASEP IWG在过去的两年时间中,将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了汽车多工况噪声法规的开发中,对于摩托车相应法规内容推动较少,世界摩托车制造商联合会(IMMA)等国际组织也较少参与到ASEP IWG相应技术工作中,但从联合国及欧盟层面又亟需对摩托车多工况噪声法规加快推进,并对摩托车噪声问题形成有效管控,所以IMMA建议针对摩托车多工况噪声法规成立专项小组(Fask force)单独推进摩托车多工况噪声法规的修订工作。但由于汽车与摩托车在多工况噪声的管理上仍有诸多相似之处,为了对以上两个领域形成统一管理,本次会议决定在2018年9月GRB会议期间,在ASEP IWG框架下进行摩托车相关议题的讨论,并决定是否在ASEP IWG框架下成立仅针对技术内容的摩托车多工况噪声法规专项小组。
会议的第三项内容是讨论了UN Regulation No. 51/03联合国噪声法规6.2.3条款中尚不明确的条款。由于6.2.3条款中,存在意向性条款“The sound emission of the vehicle under typical on-road driving conditions, which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under which the type-approval test set out in Annex 3 and Annex 7 was carried out, shall not deviate from the test result in a significant manner”,但并无与之对应的具体测量方法及限值要求,给政府管理、检测机构试验及制造商产品开发带来了混乱,并存在法理风险。ASEP IWG起草了针对该条款的解释文件,对 “典型驾驶条件”、“试验结果”、“明显偏差”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欧盟委员会、中国、日本政府对该解释文件中的核心技术内容(车速范围、加速度范围、动力性范围等)进行了质询和充分讨论,以期望在2018年9月份将该文件提交GRB并通过,为6.2.3条款的更好执行提供官方的背景资料和技术解释。
会议的第四项内容是由日本提交和分析了混合动力汽车关于多工况噪声OICA数据模型的分析内容,由于OICA已经致力于多工况噪声数据模型的开发长达2年时间,在未来的多工况噪声法规中,有较大的可能性以其模型作为基础进行技术管理,所以必须确认其在各型汽车中的适应性,日本作为混合动力汽车的主要生产国,从轮胎噪声、机械噪声、动力噪声等三个方面分析了OICA模型在混合动力汽车中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结果证明OICA模型可以涵盖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动机运行、关闭及动力系统切换等行为对噪声的影响。
会议第五项内容是听取了中国对于多工况噪声法规的下一步发展建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代表中国政府分析了交通噪声在噪声污染中所占比例、居民投诉比例、交通噪声的特殊性以及交通噪声的可用管控手段;并强调交通噪声管控需要多部门对新产品认证、一致性检查、在用车检查、驾驶员教育和管理、城市路网规划建设等多个环节共同参与。中国表示,UN Regulation No. 51/03联合国噪声法规目前在新车认证及一致性环节要求过于繁琐,但对于在用车管理等内容却存在内容缺失,这将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不利于交通噪声的有效管控。中国希望联合国法规下一阶段能够简化新产品认证相应内容,并对在用车形成有效管理,全球范围内的主要汽车制造商也应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引导公众共建良好的声环境。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工况”在联合国法规中的应用,中国在2018年3月ASEP IWG长春会议的基础上,增加了大功率汽车相应的工况内容介绍,重点分析了3款大功率汽车的挡位、转速、车速特性,并重申多工况噪声法规可以根据各国工况为基础,进行大幅度的简化,同时通过紧扣各国工况,切实解决交通噪声问题。
会议最后决定在2018年9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ASEP IWG第9次会议,主要协调摩托车与汽车的多工况噪声统一管理问题,并形成向GRB汇报的ASEP IWG工作报告;2018年11月在日本东京召开ASEP IWG第10次会议,重点讨论OICA限值模型,并争取形成全新的多工况噪声法规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