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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汽车标准法规研究中心第六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圆满召开

2019-12-26

  2019年12月19日,中国东盟汽车标准法规研究中心第六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来自中国东盟汽车标准法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东盟法规研究中心”)成员单位包括国内外整车、零部件企业及汽车设计公司的30余位代表参会。会议由东盟法规研究中心秘书处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主办,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承办。中汽中心标准所副总工程师傅剑华主持会议。

  中汽中心标准所高级工程师朱毅代表秘书处汇报了2019年东盟法规研究中心工作情况。在工作组成员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中国与东盟之间标准法规交流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内部工作规划明确、数据库不断完善、整体运转良好。中方主办、派员参与东盟/印尼方面的会议共5次,组织国内骨干企业走访了马来西亚和泰国相关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特别是与印尼方面,下半年开始全面介入印尼电动车辆各项法规研讨和起草制定工作等,与印尼汽车研究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未来将继续深度参与印尼等国电动车辆各项法规的制修订情况,重视和切实践行基础研究工作。

  朱毅着重介绍了2019年下半年开始,印尼各个政府主管机关为了落实贯彻促进电动车辆发展的总统法规,开始全面启动各项实施细则性法规,包括各种财税激励、本地化率、认证检测等各方面法规的起草制定。在此工作的起始阶段,东盟法规研究中心即全面深度介入上述各项法规的起草制定,由中汽中心与上汽通用五菱成立电动汽车法规联合工作组,派遣相关人员直接参与各项法规的起草,并建立了常规化联络和工作商讨机制与渠道,包括囊括各方的工作微信群和电话会议机制等。此阶段的工作标志着我国在推动中国-东盟两方在新能源汽车标准法规领域的合作、提高我国对其它国家汽车标准法规的影响力、促进中国标准“走出去”方面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各成员积极建言献策,以工作目标为导向,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注点和良好意见建议,主要涉及规范东盟法规研究中心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方式、疏通资源获取渠道、明确研究重点、关注实际操作层面的海外法规要求等。

  成员单位代表共同讨论后,傅剑华作会议总结。他指出,秘书处将认真考虑成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步完善东盟中心后续工作。今后,东盟法规研究中心将提升内部组织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资料收集、标准法规比对工作;争取与更多的骨干企业建立专项合作小组,推广印尼模式(中汽中心与上汽通用五菱成立电动汽车法规联合工作组,深入参与印尼政策法规制修订活动);继续开展对东盟国家的各类交流合作活动,深化夯实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扩大并深化中国汽车标准、中国汽车品牌在东盟国家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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