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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新汽车安全框架性技术法规(EU)2019/2144 与原法规(EC)No 661/2009的比对分析

2020-01-21

序号

类别

法规项目

(EU) 2019/2144 (配套(EU) 2018/858)

(EC) No 661/2009 (配套2007/46/EC)

主要差异

1

撤销

原有

法规

撤销法规项目

自2022年7月6日起,撤销(EC) No 78/2009、(EC) No 79/2009 、 (EC) No 661/2009,(EC) No 631/2009, (EU) No 406/2010, (EU) No 672/2010, (EU) No 1003/2010, (EU) No 1005/2010, (EU) No 1008/2010, (EU) No 1009/2010, (EU) No 19/2011, (EU) No 109/2011, (EU) No 458/2011, (EU) No 65/2012, (EU) No 130/2012, (EU) No 347/2012, (EU) No 351/2012, (EU) No 1230/2012 和(EU) 2015/166等EU法规

自2014年11月1日,撤销70/221/EEC, 70/222/EEC, 70/311/EEC, 70/387/EEC, 70/388/EEC, 71/320/EEC, 72/245/EEC, 74/60/EEC, 74/61/EEC, 74/297/EEC, 74/408/EEC, 74/483/EEC, 75/443/EEC, 76/114/EEC, 76/115/EEC, 76/756/EEC, 76/757/EEC, 76/758/EEC, 76/759/EEC, 76/760/EEC, 76/761/EEC, 76/762/EEC, 77/389/EEC, 77/538/EEC, 77/539/EEC, 77/540/EEC, 77/541/EEC, 77/649/EEC, 78/316/EEC, 78/317/EEC, 78/318/EEC, 78/549/EEC, 78/932/EEC, 89/297/EEC, 91/226/EEC, 92/21/EEC, 92/22/EEC, 92/24/EEC, 92/114/EEC, 94/20/EC, 95/28/EC, 96/27/EC, 96/79/EC, 97/27/EC, 98/91/EC, 2000/40/EC, 2001/56/EC, 2001/85/EC, 2003/97/EC等EC指令

均是撤销原有老的欧盟法规体系,(EC) No 661 2009是用UN法规或制定新的EU单项法规替代,(EU) 2019/2144则撤销原有的许多EU单项法规用UN法规替代,后续还将针对新的法规项目制定具体的EU单项法规或采用新的UN法规。

2

约束系统、碰撞、燃料系统完整性和高压电安全方面

正面偏置碰撞
(UN R94)

最大质量≤3.5t的M1类最大质量≤2.5t的N1类车辆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所有在产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

对最大质量>2.5t的N1类车辆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对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对最大质量≤2.5t的M1类车辆实施

扩大了适用车型范围

3

正面100%碰撞
(UN R137)

对M1和N1类车辆的实施
2024年7月7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2026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4

侧面碰撞
(UN R95)

对座椅R点高度≤700mm的M1类、N1类车辆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所有在产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

对座椅R点高度>700mm的M1类、N1类车辆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对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对座椅R点高度≤700mm的M1类、N1类车辆实施

增加对R点高度>700mm的车辆进行强制要求

5

侧面柱碰
(UN R135)

对M1和N1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6

后部碰撞
(UN R34)

对M1类(≤3.5t)和N1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整车后碰非强制要求(仅对油箱单品进行强制要求)

强制要求后部碰撞

7

氢安全
(UN R134)

对M类、N类车辆的实施
自2022年7月6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

按(EC) NO 79/2009对M类、N类车辆实施

将(EC) NO 79/2009撤销,用UN R134替代,并等同认可国标GB/T 24549-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8

弱势道路使用者,视野

行人保护
(UN R127)

对M1类、N1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所有在产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

头部撞击增加区域部分
2024年7月7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2026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按(EC) No 78/2009对M1类、N1类车辆实施

撤销(EC) No 78/2009,用UN R127代替,2024年7月7日起增加头部的撞击区域

9

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对行人和自行车)

对M1类、N1类车辆的实施
2024年7月7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6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10

行人和自行车碰撞预警

对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11

盲区信息系统

对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12

倒车监测

对M类、N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13

前方视野
(UN R125)

对M1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所有在产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

N1类车辆的实施:
2024年7月7日起对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6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实施法规要求

对M1类车辆实施

扩大了适用车型范围

14

重型车辆

前方视野

对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
2026年1月7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9年1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15

车辆底盘、制动、轮胎

和转向

车道偏离报警

系统(LDWS)
(UN R130)

对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

按(EU)  No 351/2012 对M2、M3、N2、N3类车辆实施

撤销(EU) No 351/2012 ,用UN R130代替

16

紧急车道

保持系统

对M1、N1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17

重型车辆自动

紧急制动系统(AEBS)
(UN R131)

对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

按(EU)  No 347/2012 对M2、M3、N2、N3类车辆实施

撤销(EU) No 347/2012 ,用UN R131代替

18

轻型车辆自动

紧急制动系统(AEBS)

对M1、N1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19

轻型车辆胎压监测系统(TPMS)
(UN R141)

对最大质量≤3.5t的M1类车辆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所有在产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拒绝按照原法规对车辆颁发型式批准)

N1类车辆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对M1类车辆实施

扩大适用车型范围

20

重型车辆胎压监测系统(TPMS)

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1

车载仪表、电子系统、车辆照明及防盗保护,包括网络攻击

网络攻击防护

对M、N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2

智能车速辅助

对M、N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3

紧急停止信号

对M、N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4

驾驶员和系统行为

酒精锁安装

便利化

对M、N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5

驾驶员疲劳和

注意力警报

对M、N类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6

驾驶员注意力分散自动警报系统

对M、N类车辆的实施
2024年7月7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6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7

驾驶员可用性

监测系统

对M、N类自动驾驶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自动驾驶车辆专有项目

25

事件数据

记录系统(EDR)

对M1、N1类车辆的实施
2024年7月7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6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法规要求

对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
2026年1月7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9年1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

26

替代驾驶员

控制的系统

对M、N类自动驾驶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自动驾驶车辆专有项目

27

为车辆提供车辆状态及周围环境信息的系统

对M、N类自动驾驶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自动驾驶车辆专有项目

25

列队跟驰

对M2、M3、N2、N3类车辆的实施(如安装,则必须符合)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新增项目(非强制安装)

26

为其他道路使用者提供安全信息的系统

对M、N类自动驾驶车辆的实施
2022年7月6日起,将要求新定型车辆按照新法规要求颁发型式批准,2024年7月7日起对所有在产车辆实施新法规要求

自动驾驶车辆专有项目

022-84379292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ntcas@catar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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