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汽车标准法规研究中心第七次工作会议(视频)顺利召开
2020年4月1日,“中国东盟汽车标准法规研究中心第七次工作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随着行业关注东盟汽车市场的热度越来越高,中国东盟汽车标准法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东盟法规研究中心”)成员单位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外乘用车、商用车、零部件企业、设计公司的40余位代表参会。会议由东盟法规研究中心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主办,中汽中心标准所副总工程师傅剑华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中汽中心标准所高级工程师朱毅分享了东盟主要国家汽车标准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发展动态。印尼方面,主要介绍了该国促进纯电动车辆发展的总统法规(2019年第55号法规)规定的具体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越南方面,着重介绍了进口汽车安全和环保质量检验法规、各阶段排放法规的具体要求。此外,朱毅还详细介绍了泰国轮胎、橡胶空气泵等领域TIS标准的实施情况,新加坡汽车排放相关法规和排放规划情况,以及马来西亚、柬埔寨的重要汽车政策和技术法规,如马来西亚NAP2020等。
中汽中心标准所工程师董坤代表秘书处汇报了东盟法规研究中心近期工作进展和未来工作规划。东盟法规研究中心在东盟政策与法规动态跟踪、数据库建设、法规比对分析、与东盟国家交流、上汽通用五菱印尼汽车有限公司参与到印尼电动汽车政策法规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节能、排放及新能源汽车政策法规动态尤其是标准法规比对分析等基础性技术研究工作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切实推进。2020年,视全球疫情防控情况,东盟法规研究中心计划继续联合上汽通用五菱、吉利和比亚迪等骨干企业,在下半年组织举办 “第四届中国东盟汽车标准法规交流合作对话会”,与东盟国家及单独国家召开新能源汽车标准法规的交流会或培训会,并开展对东盟国家的走访调研等。在中国汽车行业内部,全年计划召开三次工作会议,切实推进节能减排等领域重点标准法规比对分析工作,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标准法规的动态研究,更新东盟汽车市场研究报告,并制定东盟法规研究中心章程,保障东盟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中汽中心标准所工程师刘佳仪代表秘书处介绍了东盟法规研究中心章程的大纲草案。成员代表充分认可了制定章程的必要性,对部分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后续将共同商议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傅剑华组织成员单位对完善法规比对分析工作进行讨论,并明确了对于主要东盟国家法规以及NCAP相关法规、电动车标准法规等项目的分工。会议还征集了成员对于“中国-东盟第四届汽车标准法规合作对话交流会”议题的建议。
傅剑华代表秘书处感谢各成员积极参会并建言献策,特别是上汽通用五菱、吉利、比亚迪等骨干企业对于东盟中心的积极贡献,鼓励相关成员根据东盟法规研究中心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相关资料整合、比对分析、报告撰写工作按步骤开展,夯实基础研究工作,为中国汽车标准和中国汽车产品走向东盟市场做好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