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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预期功能安全》起草组会议(视频会议)召开

2021-03-15

  2021年3月11日,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预期功能安全》起草组会议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来自国内外整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供应商、检测机构、研究院所等48家单位的72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标准所(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李波主持。

  汽标委秘书处介绍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3日下达的制定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预期功能安全》立项计划情况(计划号:20203970-T-339,周期为24个月)。

  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预期功能安全》作为“中国功能安全(Functional Safety)和预期功能安全(SOTIF)技术及标准研究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功能安全共同构筑车辆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该标准将从方法论角度提出如何避免因设计不足、性能局限、人员误用等导致的整车危害,将设计不足、性能局限导致的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的范围内,对于自动驾驶系统和功能的设计开发、测试评价及验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秘书处介绍了《预期功能安全国际标准ISO21448及中国实践》白皮书的整体内容,特别是“量化思想的中国提案”,即双层安全接受准则,作为主线,贯穿国际标准ISO 21448中自动驾驶预期功能的定义和设计、危害的识别和评估、功能不足和触发条件的识别和评估、验证和确认(V&V)策略、已知/未知危害场景的评估、SOTIF发布准则等主要内容;基于场景优先度子集(Subsets)的自动驾驶测试方法的提案,建立关键场景因素子集,将场景构成因素按照暴露频次、严重度、敏感性进行评级,并据此生成优先度顺序,进而建立优先场景库,在同等投入下,提升自动驾驶里程测试的时效性,在缩短累积里程测试的同时,避免竞相建立大量无效的场景库。这些中国提案为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预期功能安全》的制定提供了重要输入。

  本次会议还进一步讨论明确了如下要点和涵盖的内容:

  1. 适用范围,即适用于驾驶自动化等级为0到5级的道路车辆(轻便摩托车除外)。其他车辆参照执行;
  2. 针对驾驶自动化功能因设计不足或性能局限引起的可能的危害。不针对GB/T 34590-2017《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系列标准中因电子电气系统故障引起的危害;
  3. 功能定义和设计、场景定义;
  4. 识别预期功能在整车层面的危害行为;
  5. 识别设计不足、性能局限、触发条件(包括环境、HMI误用),涵盖感知、决策、执行、机器学习ML、AI、地图、V2X;
  6. 功能改进;
  7. SOTIF V&V验证和确认;
  8. SOTIF审核、评估及发布;
  9. 运行维护(包含现场监控、功能升级、OTA、法规等)。

  来自蔚来汽车的张伟谦工程师分享了高级别自动驾驶系统预期功能安全开发的实践经验和建议,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

  起草组将按以上会议结论继续完善草案框架并适时开展相应的研究项目,进一步推动中国提案在国内落地,为该标准提供重要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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