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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2021年工作会议在延安召开

2021-09-29

2021年9月28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秘书处于延安组织召开了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2021年工作会议。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整车制造企业、零部件企业、回收利用企业、检测机构等组织和单位的70余位专家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介绍了目前国家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的重视和相关实践,指出汽车制造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从全生命周期考虑汽车产业资源高效利用问题是未来的必然发展方向。尤其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循环经济对于促进汽车产业资源高效利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削减环境负荷物质释放,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之后工作组秘书处做了《道路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2021年工作报告》,对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循环标准体系总体框架,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等细分领域标准制修订进展和未来体系规划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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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围绕GB/T 19515《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要求及计算方法》标准修订方向,中汽数据专家介绍了《汽车再生材料应用可行性分析》,探讨了汽车再生材料使用要求、材料再生技术及再生材料使用率验证方法等。围绕报废汽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专家介绍了《道路车辆 回用件通用技术规范》,中汽数据专家介绍了《道路车辆 制冷剂回收利用技术规范》,对报废汽车资源再生利用不同产品技术路径及相关要求分别进行了介绍。未来工作组将围绕前端汽车新产品再生材料使用要求、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要求以及末端报废汽车回用件再使用、再制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以及报废汽车三废资源化等方面,系统开展汽车再生资源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标准法规研究,促进汽车循环经济从“生产端-回收端-生产端”的闭环,形成涵盖汽车全生命周期的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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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会议讨论了GB 30512《道路车辆禁用物质要求》,围绕有害物质管控车型范围、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和限值、检测零部件清单、材料数据表单、型式检验和型式核查、生产一致性以及实施日期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道路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自2008年成立以来,标准研究范畴逐步扩展至汽车有害物质、空气质量、可回收利用性、再生材料使用、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制造、再制造、回用件再使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报废汽车三废资源化等领域,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标准体系,将围绕汽车全生命周期系统开展资源、环境、能源、碳排放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研究,支撑汽车产业生态文明体系的建立和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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